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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决策后评估报告
来源:潜力智库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31      浏览:2471      字体:    

      自治区政府于2016年组织编制并实施《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加快推进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发展和就业支撑,努力形成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增收部分目标内容设计欠缺科学性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为实现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作出贡献。《规划》实施一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73号)的要求及自治区发改委部署安排,评估小组通过深入德保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隆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以及湖北省、四川省等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充分听取各地发改部门、移民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受访农户的意见、建议,最后编制完成本报告。

      本报告主要采取比较分析法(包括前后对比、预期与实际对比、有无项目对比等)、成本效益分析法、统计分析法、定量定性分析、问卷调查法、打分法以及开展实地走访、部门座谈、专家咨询、电话调查等方法对《规划》决策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

       1.《规划》决策事项合法性与科学性;

       2.决策实施情况;

       3.效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近期实施效果与长远影响;

       4.决策实施成本与效益;

       5.决策实施对象对该决策接受程度;

       6.决策过程和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7.决策实施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情况及其对决策实施的影响;

       8.继续实施该决策的潜在风险和可能影响,结合对区外调研,借鉴有益经验,分析并提出继续实施或调整完善、暂停实施、终止实施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建议。

      评估报告首先对《规划》决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进行分析评价,认为《规划》符合历史发展背景,意义重大,规划的实施有利于改善搬迁群众的发展环境、更好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优化人口与村镇布局、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调整改善产业结构,有利于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提高扶贫投入效益,有利于迁出区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促进可持续发展。《规划》决策合法,过程科学规范,与国家、广西有关政策规划部分互适,但目标设置依据不足,内容不够完整。

      本报告进而从组织管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广西各市《规划》实施情况等方面对《规划》决策实施情况进行了科学评价。随后对实施效果、实施的成本效益、实施对象对决策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最后提出了决策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表1.广西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目标体系与评价指标体系


表2.广西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脱贫和生态工作计划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本报告还对积极实施《规划》决策潜在的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生态风险进行了分析。最后给出《规划》决策评估的结论和建议,认为决策实施后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建设将能带来一定长远效果,助推城镇化作用明显,且决策实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与实施成本相符,须继续实施《规划》,但规划在部分目标内容设计欠缺科学性,应做适当调整。最后,评估小组给出了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